集聚青年人才
支持主体引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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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经认定的招商引智人才(项目),可不受地域、户籍、社保等限制,享受本政策“第二条”相关奖励,即:对新引进与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学历型、技术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,可申领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。上述人才在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服务期每满一年,再给予最高2.4万元奖励,奖励时间最长3年。 (二)细则解读。博士、正高级职称一次性奖励5万元/人,硕士、副高级职称、高级技师一次性奖励3万元/人,本科、中级职称、技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/人;在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服务期每满一年,再分别给予人才2.4万元/人、1.2万元/人、0.6万元/人奖励,最长3年。奖励人数不超过项目使用飞地孵化器工位数的1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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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申报
鼓励提能晋级
提供创业金融扶持
实施人才安居工程
强化人才激励保障